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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8年9月起,廠商貨款查詢條件改為公司統一編號或個人身分証編號(非公司行號)。茲為配合請款簡化作業,自民國95年08月01日起,本公司之結帳日(關帳日)統一訂為每月之25日。凡每月25日(不含25日)以後之交易,一律遞延至次月之會計請款作業循環,進行請款。
自即日起,各廠商「當月貨款之請款,請配合於當月29日(含)前將發票及請款單據,寄達各相關承辦人。(請確實加註承辦人/收件人之姓名,以免誤遞)」。
請注意!!任何單據如於上述指定日期之後寄達,則該筆貨款將順延於次月之結帳作業週期一併處理。因事涉各廠商權益,懇請緊守時程,全力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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